2016年5月11日 星期三

鄭捷死了,然後呢?

2014年轟動全台的隨機殺人案,即台北捷運首起致命攻擊犯罪事件,嫌犯是當時年僅二十一歲的大學生鄭捷。

或許是因為社會輿論的壓力,相當難得看到台灣的司法如此有效率。用不到兩年的時間就三審定讞,判處四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並且在短短十八天內就執行死刑。

在此必須先強調,我是堅定的「死刑支持者」,在沒有終身監禁之類的配套措施之前,我無條件反對廢除死刑。而鄭捷這個案例,罪證確鑿,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空間,至少以我的觀感,判處死刑是必然。


如前面所說,我不但不反對死刑,甚至大力支持,可是鄭捷這個例子實在太特殊了,真的不急著執行伏法。說句難聽的就是,他身上還有許多研究價值,就這麼「砰」的一聲槍決,實在太可惜了。

儘管我堅決反對廢死,但個人原則是即使不喜歡、排斥、討厭的人事物,我都會試著去了解對方。確實有些廢死支持者的價值觀嚴重扭曲,甚至會去檢討被害者、捏造謊言以幫加害者脫罪,不過無法否認的是,其背後仍是抱著法律能具有「教化」、「預防」、「治療」相關功能的期望在。

對鄭捷這類的隨機殺人案嫌犯來說,死刑完全沒有威嚇作用,事實上鄭捷就是為了求死才故意犯下此案。既然連剝奪生命這種刑罰都無法嚇止,那我們是否應該將重心放在如何預防上呢?

可能有些人認為不該浪費社會資源在這種特例上,我也相當認同鄭捷這種人只是特例,絕大多數人都非如此。然而問題在於,就算是特例,若一旦出現,我們卻得付出相當龐大的社會成本,如此說來他真的不值得研究嗎?或者說,這個社會從他身上得到了什麼教訓?我們能有信心地說出我們能阻止下一個鄭捷出現嗎

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鄭捷的扭曲心態,是父母的管教方式出了問題?還是成長過程曾遭遇什麼心理創傷?或是其人格特質本身易走向偏激極端?這些都是心理學、犯罪學、社會學等非常值得探討的面向。

有一點無庸置疑,求仁得仁、求死得死鄭捷被槍決勢必大快人心,可是我想問,然後呢?除此之外我們得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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