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 星期三

面對高通的權利金,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通訊領域居全球絕對龍頭地位的高通,日前遭台灣公平會重罰約新台幣230億元,創下台灣公平交易法最高裁罰金額紀錄,預計從處理器晶片、系統整合到組裝代工、品牌行銷等整個手機供應鏈都將受到此案衝擊,甚至可能改變台灣產業經濟與國家發展的戰略規劃,影響可謂相當深遠。

高通之所以被裁罰的主要理由為濫用行動通訊標準的獨占地位,除了向手機業者販售處理器晶片外,還另外簽訂專利授權合約以收取權利金。

雖然在目前資本主義的運作制度下,專利屬於私人無形財產沒錯,可透過專利授權將使用權轉給他人並從中獲利,專利所有人希望將效益極大化也是人之常情。不過考量到政府負有維護市場秩序和防範因專利壟斷影響產業發展的責任,確實可以適度限縮專利權的使用範圍。


高通的專利授權中最為人所詬病的一點是不向真正使用該通訊專利的晶片廠收費,反而向手機廠索取權利金,更扯的在於專利費用的計算方式竟是以整支手機的終端產品售價為抽成母數的5%,意即手機上任何影響價格的配置如面板、記憶體、鏡頭、機構等硬體零件,高通皆能從中獲取部分權利金。

從終端產品售價抽成的詭異制度造成了手機供應鏈的最上游,晶片產業出現非常特殊的生態,也就是高通一家獨大的情況。過去 2G3G時期,由於高通沒有壟斷性的專利,因此晶片產業山頭林立、百家爭鳴,但進入4G後起了巨大變化,整個市場只有高通賺錢,聯發科在損益兩平間掙扎,展訊、華為海思和三星的手機晶片部門都在賠錢,至於半導體業的其他強者如Intel、博通、MarvellNVIDIA等更早已接連退出手機市場。

話說既然高通是向手機廠而非晶片廠收取權利金,那麼晶片廠應該要受惠此制度才是,為何還會變成高通獨大的局面?這點有別於許多人的常理認知,無可否認手機廠絕對是受害者之一,然而手機廠可以將部分權利金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真正受害最深的其實是晶片廠。

原因在於如此不合理的專利費為高通帶來驚人的穩定獲利,使高通更有本錢在市場進行殺價競爭,逼退其他晶片廠。這兩年全球智慧手機年銷售量超過十億支,其中每一支手機,不論其中處理器晶片是來自哪一家,都須繳交權利金給高通。以2016年來說高通光是靠權利金的收入就上看80億美元,占了全年淨利近八成。其晶片部門根本不用考慮獲利問題,只要不過度虧損即可。

除了可以無視獲利和成本進行低價傾銷外,高通額外再推出採用高通處理器晶片則享有低抽成權利金的折扣方案以拉攏手機廠。事實上目前許多手機的成本結構中,繳給高通的權利金所佔比例比採購處理器晶片的費用還高,站在手機廠的立場思考,成本到底是付給誰對他們一點都不重要,較低單價的晶片搭配低抽成權利金,和較高單價的晶片搭配高抽成權利金一比,誰還會想採用較不划算的解決方案呢?

例如前陣子聯發科推出成本面相當具競爭力的P23晶片,高通立即將麾下的前一代中階晶片S625,單顆定價從原本的15美元直接下殺到5美元,以及預計要和P23打對台的新一代晶片S450降價三成,單顆定價已不到10美元。即使賠本賣也要阻止各手機廠對P23晶片開案,企圖藉此全面封殺聯發科。

2015年開始,中國、南韓先後對高通祭出反壟斷裁罰,裁罰金額皆超過百億新台幣,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已向法院控告高通涉嫌從事市場壟斷行為,歐盟則尚在調查階段。2017年初,具智慧型手機代表地位的蘋果宣布,在和高通協商出更合理的專利費用之前會拒繳權利金,至今已拖欠了超過20億美元,讓高通2017上半年的獲利狂掉四成。

顯然高通的商業模式著實引起一定程度的公憤,而台灣公平會作出的制裁說穿了不過是搭載這波潮流,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況且是否能收到罰款還是個問號。如果此案就此落幕倒沒什麼好講,後續接連出現的消息只能讓我感嘆台灣政府真不愧是台灣政府。

高通在獲知裁罰確定後,隨即宣布暫時停止和工研院的5G合作計畫以表不滿,豈料經濟部竟為此公開抨擊公平會,大聲疾呼此裁罰將來一定對台灣不利。而有些業界人士也幫高通緩頰,聲稱高通向來都是台灣資通訊及半導體產業不可或缺的合作夥伴,此案恐會影響其他外商的來台投資意願,進而嚴重衝擊5G商機。

先不討論台灣政府不同組織間沒有先協調出一致的對外說法,讓人感覺彷彿多頭馬車。平心而論,高通對此裁罰會提出抗議和作出反制行為屬合情合理,但其餘政商界人士為其陳情就令人十分不解了。

首先是若只因為高通有權有勢、背景雄厚就放棄制裁,那以公平正義為最高原則的法律制度還有存在必要嗎?其次則是現實面的考量,試問工研院合作計畫的重要性到底有多高?重罰高通對台灣資通訊和半導體產業到底有多大衝擊?

坦白講我很懷疑工研院和高通的合作計畫能有什麼市場價值的產出,或為台灣贏得多少5G優勢,要是有如此技術能力,過去幾年台灣就不會在3G4G時期大幅落後其他國家了。

又台灣手機廠的年出貨量不過兩三千萬台,就算全部採用高通的晶片,也不是個多嚇人的數字,真要講的話改用聯發科的晶片來填補這個額度完全不是問題啊。

再退一步來說,即使台灣政府願意對高通不合理的專利授權忍氣吞聲,高通確定會對台灣的資通訊產業展現友善態度嗎?至少過往看來,宏達電、華碩從來就不在高通的優先支援客戶名單內;鴻海、和碩、緯創、仁寶為其他手機廠代工時代付的權利金亦沒少過;聯發科更是不公平競爭的最大受害者。

總結而言,是否要對高通進行裁罰對台灣政府實是個非常簡單的選擇題,是要保全工研院和高通的合作計畫,同時任高通繼續對台灣手機供應鏈予取予求;還是讓聯發科有機會扳倒高通,成為全球手機處理器晶片龍頭。何者能為台灣帶來更高的產值?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僅是作個對台灣的效益比較高的選擇罷了。當然了,我認為答案應該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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