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日 星期六

文言文與白話文之爭。

近日教育部開始審議十二年國教的新課綱,國文科的文言文所佔比例尤其備受關注。不過就我看來目前檯面上文言文與白話文之爭是件頗可笑的事情,幾乎每隔幾年就會重新爭論一番,有趣的是每次爭論都無法聚焦於問題點。

基本上學生不會因為多讀幾句「之乎者也」就變成大文豪,也不會因為多讀幾句「的了嗎啊」就具備創新突破的思維。所以坦白說,調整文白兩邊的選讀比例未必有多少效益,文白之爭牽涉到的其實是另兩個面向:一為「考試取才」,二為「教育本質」。

在考試取才部分,白話文在遵循「客觀標準」的考試制度上有一重大詬病,因為用字太隨興了,出現許多人可以憑自己喜好幫作者解讀的詭異情況。最著名的例子莫過於「藍色窗簾」,作者雖多次強調將窗簾設定成藍色只是隨意寫個顏色,但出題者卻認為藍色隱喻著作者的憂鬱情懷,類似如此過度解讀文字傳達的概念或情節,自行認定作者是想藉此反映某些思想,不論作者是否有此本意。

侯文詠亦曾遇到節錄某段文章後,詢問該段文章作者本意的題目,他遲遲無法選出答案,諷刺的是他正是該段文章的作者。還有一種要將新詩正確重新排列組合的題目,那簡直莫名其妙至極,新詩的特色就是標榜創造自由、格式不拘,甚至連邏輯都可以不太合理。既然如此,根本就不該拿來當考試題目,因為無從定義答題者到底算「對」還「錯」。

或者可以這麼講,與其說是考驗對白話文的解讀能力,更不如說是比誰能正確揣摩出題者的想法。於是名為自由創作的白話文,放在考試制度上實是比文言文更需要死背。而文言文至少用字較白話文精煉,較有邏輯性及缺乏隨興的解讀空間,加上已流傳數百年,絕大多數都有所謂的共識或約定成俗。儘管我十分不認同現在的國文科教育,但在現有的考試取才制度的考量下,文言文確實比白話文更適合。


不過考試取才並非我主要想深究的,這場文白之爭的真正關鍵在於教育本質部分。試問在台灣教育體制裏,到底該期待能在國文科學到什麼?

若以考試取才為最終目的,那實在沒什麼好討論,正如前幾段所述,白話文不是不好,只是不適合有標準答案的考試制度,故文言文乃必要之惡。若以實用性作為普通教育的最高指導原則,私認為重點有二:其一,基本的國學常識和聽說讀寫能力;其二,清楚的表達和論述技巧,能透過文學為媒介進行分析、思辨。

理論上基本的國學常識和聽說讀寫能力在國中左右會達一定水準,國中之後應該偏重論述、分析能力的養成。其實過往不論是國編版還是民編版國文教材,皆已收錄不少值得精讀的經典文章。

文言文如歐陽修的《縱囚論》:「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對唐太宗縱囚之事深入思考,以人性角度具體分析,議論周延,見解獨到,為翻案文章中的經典之作。

又如李斯的《諫逐客書》:「是以泰山不讓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擇細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卻眾庶,故能明其德。」抓住秦王欲逐鹿天下的心態,層層剖析逐客之害及用客之利,在理說理,在情說情,成功說服上位者改變用人策略。

或如韓愈的《師說》:「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針砭當代士大夫重視門第和自恃甚高的風氣,重申了師生間的關係和意義,不應因地位貴賤或年齡差別,就不肯虛心學習。

白話文如胡適的《差不多先生傳》:「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諷刺當時的中國人做什麼事都抱持因循苟且心態,內容極盡嘲諷,直指問題核心。

又如陳之藩的《謝天》:「即是無論什麼事,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天罷。」謝天並不是真的在感謝上天,而是表示對很多人的感謝。因為一個人的成功往往需要依靠眾人的協助,所以要培養功成不居的美德。

以上述幾篇來說,由於邏輯明確、條理清晰,或具醒世懾人的觀點,是屬於文言文還是白話文真的一點都不重要,一點都不影響文章的價值。如果今天國文科全面白話文化,將《縱囚論》、《諫逐客書》、《師說》……等譯成白話文版教授亦無不可。反之若國文科全面文言文化,也該找出和《差不多先生傳》、《謝天》……等傳遞類似概念的文言文學做為替代方案。

當然了,與上述相對的自然就是部分題材可以考慮刪減,文言文如《五柳先生傳》、《木蘭詩》、《兒時記趣》……等,白話文如《錯誤》、《鳥》、《再別康橋》……等,這些確實各有各的描寫精彩之處。然而這類文章最初的出發點是抒發情懷或聊以自娛之用,站在現實生活的角度來看,實用性不是那麼高,對非文學領域的人來說已偏向僅用於應付考試。

絕非意圖否定此類文學的價值,事實上其中也有令我相當偏愛的題材。如王昌齡的《出塞》:「但使龍城飛將在,不教胡馬渡陰山。」氣勢雄渾,慷慨激昂,悲壯中帶點淒涼。如陸游的《釵頭鳳》:「山盟雖在,錦書難託。莫!莫!莫!」文字間充滿傷感、內疚和無奈,堪稱千古絕唱。只是其價值主要落於所謂的藝術性和專業性,故在普通教育中是否必要存在有很大的討論空間,留給對該文學有興趣者繼續研讀或許會較為合適。

唐宋古文八大家提倡「文以載道」,認為文章要言之有物,讓讀者有深刻的思考及反省,以矯正當時過度使用要求排偶格律的駢文,導致內容空洞缺乏實用價值的風氣。清末的維新運動亦主張「廢八股、改策論」而改革過往的科舉取才制度。

文學的價值在於文義,不在於形式;和內容有關,和文體無關。不該硬性規定文言文要比重多少,白話文要比重多少,文言文也好,白話文也罷,該取捨哪些列入教材,端看該篇文章的表達、論述技巧以及想傳遞的思想和觀念來決定,千百年前的文學家就已經知道這個道理。

昔人買櫝還珠,貽笑千載,想不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台灣許多政治家、教育家、文學家竟仍在進行文白之爭這種捨本逐末的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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