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7日 星期日

皆大歡喜的黃國昌罷免案。

台灣政治史上第七起送交公民投票階段的立委罷免案結束了,同意票雖然多於不同意票,但由於同意票總數未過門檻,依法此次罷免案遭否決,接下來的任期內不可再對黃國昌提出罷免。

有趣點是不論是罷免方還是支持方,都對外宣稱開票結果符合預期罷免方認為同意票遠多於不同意票,表示民眾認可他們的主張;支持方認為投票率極低,表示民眾偏向隱性支持。一場罷免案,開票結果各自解釋可說是皆大歡喜,乃台灣政治界難得一見的奇象。

不過該歡喜的不應只有罷免和支持兩方而已,看似事不關己的其他地區民眾亦該感到慶幸才對。

我必須承認個人對黃國昌的主觀評價是好感多於惡感,但之所以慶幸其罷免案沒有通過,並非站在如此不理性的立場做評論,而是我認為整個台灣很可能因此得免於一次全國規模等級的社會資源耗損。


根本原因在於罷免案要成立除了同意票須多於不同意票外,新版罷免法最大修改處在於,將門檻從「有效票須過總選舉人數50%」降為「同意票須過總選舉人數25%」。


同意票
不同意票
投票率
蔡正元罷免案開票結果
76737
2196
24.98%
黃國昌罷免案開票結果
48370
21762
27.75%

坦白講這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台灣的罷免法在制度面走得太前衛了,而社會大眾普遍民智未開,遠沒有如此先進的民主制度所應具備的公民素養,導致立意良善的法制可能淪為選舉落敗者挾支持民意以令在位者的一種威嚇手段,或動輒以提出罷免與否作為協商的籌碼。

首先,這次罷免案的投票率依舊很低,相較上次的蔡正元罷免案竟然只提高了不到3%,顯然新版罷免法宣傳效果不佳,無法讓一般民眾了解其影響性。考慮到支持方通常對罷免案投票的意願偏低,只要罷免方夠團結一致,確實能輕易以約25%的少數人主導一切。

容我提醒一點,新版罷免法的25%門檻限制其實是民進黨所提出的,時代力量原先力推的罷免法版本要求廢除門檻,採用簡單多數決。諷刺的是被時代力量大肆批評的門檻限制反而保住了黃國昌。若採用簡單多數決,黃國昌已成為台灣政治史上第一位被罷免的立委,同時這種制度下能讓更少數人來決定多數人的未來。


黃國昌
李慶元
罷免門檻
2016立委選舉得票數
80508
68318
63888

其次,從黃國昌罷免案選區的選民結構作分析後發現,同意票的門檻限制居然比兩年前李慶元的得票數還低,換句話說,若李慶元能號召出立委選舉時支持他的選民出來投罷免票,要拔掉黃國昌真的是非常簡單的事情。

試著改用更理論的數據面去評估罷免案成立的可能,假設罷免方是以選舉級的策畫去操作罷免,支持選民的動員率約70%,只要原本的支持率超過30%,就有很大的機會成功罷免掉在位者。

那麼2016年立委選舉共有73個選區,該選區落敗者卻獲得支持率超過30%的有幾位呢?答案是63位。而其餘支持率不到30%的落敗者中亦有數位其實也只稍低於30%一點,仍存在奮力一搏以過同意票門檻的可能。話說至此,許多人應該已經意識到事態嚴重性了。

我敢說以台灣現階段的罷免法和公民素養,加上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型態,一旦有罷免案成立,一旦讓政治人物知道罷免法是有用處的,其他地區的罷免申請絕對如雨後春筍冒出,彷彿狂風驟雨那般席捲全台灣。

甚至所有當初沒有輸得太誇張的落敗者大概都會提出罷免,畢竟這是一個勝算極高的反敗為勝機會。恐怕有超過一半地區的在位者會被拉下,付出的社會成本之大著實難以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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